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提出来的新思想、新判断、新目标、新举措,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勇挑重担、敢闯善为,不断提升兴法治、促发展、保安全、惠民生的能力水平,为加快区域发展“三个三战略”、推动*全面复兴发展,注入司法行政高质量法治强力。
一、2022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政”字为先,校准立党兴国“定盘星”
一是坚定绝对忠诚之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式,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改的党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快速掀起学习宣传和心得交流的浓厚热潮。坚定理想信念,把握历史主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密围绕当前党的中心任务,一体领悟、一体贯彻“两个确立”与“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十年以来的“三件大事”中,深刻感受“两个‘行’”的强大伟力,始终保持“三个务必”的战略定力,自觉将*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进步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活实践中去,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生命力。
二是扎紧党风廉政藩篱。深刻理解运用“跳出历史周期的第二个答案”,强化自我革命的韧劲与勇气,一刻不放松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吏。主要领导带头走上讲台讲廉政党课,健全一体推进的“三不腐”制度机制。组织安全保密专项学习及线上考试,推动日常保密管理科学化、长效化、规范化。建立区局、各司法所工作日志,深化领导干部“双评议”督导检查,持续推进政风行风作风建设。
三是守住疫情防控高地。坚持“动态清零”的疫情防控总方针不动摇,制发《*区司法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贯彻“四早原则”,扛起“四方责任”。严格司法行政干部离汉审批,加强律师出行、活动及防疫提示。做好涉疫舆情跟踪及正向宣传引导,把牢信息发布审核关卡,营造凝心聚力共同防疫的良好氛围。
(二)“稳”字当头,念好重点人群“紧箍咒”
一是理清思路“破题”。认真履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形成区委副书记指挥督导、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组组长研究部署、分管区长跟进调度的工作格局,自上而下扛起政治大年的政治责任。建立分片包保责任制,局党组研究制定《*区司法局迎接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区司法局领导分片检查司法所督导项目表》等,局班子成员带领机关科室下沉对接基层司法所,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积极迎接省检察院社区矫正工作交叉巡回检查和市司法局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交叉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加快整改提升,进一步筛查隐患、健全措施、预防风险。
二是规范管理“破局”。7月*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正式成立,汉正、韩家、古田等8个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先后成立,区社矫局与各司法所签订社区矫正工作委托合同,社区矫正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加快推进*区社区矫正中心和智慧矫正中心一体化建设,提升矫正信息化水平。以“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社区矫正专项行动、刑满释放人员“大排查、大走访”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特殊人群管控力度,实行风险隐患一案一策防范应对。借力网格精准摸排,筑牢横到边、纵到底的“自防+联防”风险预警格局。开展社区矫正重点人员极端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社区矫正对象“从业禁止”情况摸排和刑满释放“三无”“三假”人员信息核查等专项行动,切实筑牢安全底线。
三是优化帮扶“破冰”。加强心理矫治帮扶,常态开展社区矫正“周四有约”云课堂和“啄木鸟”教育矫治关护计划,增强教育帮扶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宽严相济和分类管理的刑事政策,实施矫正对象动态化分类管理。量身打造“身边人”帮教队伍,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大排查大走访“敲门行动”。
(三)“进”字着力,常循服务发展“法治经”
一是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编制印发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三大实施方案”,系统谋划一体化建设。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议及协调小组联络员会议,及时调整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科学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2021年度武汉市重点案(事)件”推选活动,参与申报“保障新发展 法治惠民生”实事项目,圆满迎接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组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地考核评估。认真履行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牵头单位职责,不断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改革工作。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广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活动,着力推动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与述职述廉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是依法行政释放秩序动能。科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程序。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涉企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考核,不断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督实效。统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统一规范程序文书、服装标志等,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工作自9月起正式启动。集中聘任管理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发挥“智慧外脑”强大效能。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级统一行使复议职责,实现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统一送达”。制定《*区行政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建立更加科学清晰的应诉责任制和更加规范高效的应诉管理体系。纵深推进府院联动,着力破解矛盾争议难点问题,加强对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城管执法等领域的法律指引。
三是普法宣传彰显文化特色。向区人大常委会总结汇报普法工作经验,科学编制“八五”普法长远规划,高位布局谋划*法治宣传新篇章。紧盯关键少数,推行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前学法、任前考试、轮流培训和学法用法制度。聚焦未成年人,法检联合挂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系列读本(小学版)创意出新。确立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名单,探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民法典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月”“禁毒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紧跟反有组织犯罪、打击养老诈骗等宣传热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网络、进万家活动1600余场,覆盖20万余人(次)。古田、宝丰、宗关率先打造法治文化示范阵地,全区普法灯箱换新点亮,覆盖面积4000余平的民法典主题公园预计将于年底完工,立体式法治文化宣传矩阵已具雏形。2022年,区司法局荣评“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四)“实”字打底,诚履纾困解忧“民生诺”
一是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提质提效。加快整合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3+N”工作格局,申报古田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参与争创市级标准化实体平台。持续推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实行“全市通办”“容缺受理”,依托自助服务终端、微信小程序提供智能法律咨询,提升便民高效服务体验。畅通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大力保障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群体讨薪维权应援尽援。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长”制度,实行申请类法援案件“每案必访”,回访满意率为99%,获赠群众锦旗5面。
二是多元解纷路径探索可圈可点。深入推进“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开展“三查三化三清三优”活动。整合专门力量入驻*区综治中心及矛盾调解中心,建立统一引导、及时分流、调解前置、联动化解的梯度处理机制,实现一站解纷。指导成立湖北省工程机械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湖北省服装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山东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职律师参与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成立区知识产权和民商事调解中心,充分发挥法治力量在商会、税收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人民调解走基层活动。深入医疗、教育、物业、消费、劳务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做优老百姓“家门口”的调解服务。
三是党建引领律师行业互促互进。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五清双招”行动,指导成立律师事务所第二联合党支部。强化辖区律所执业活动日常监管,严审细查各类审批业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推进“服务专员联系服务企业”。严肃做好投诉查处工作,督促指导律所规范化运营、律师规范化执业。选树推介区属优秀律师,今年以来,2名被评为第四批“*英才计划”行业杰出人才,2名入选武汉市青年律师人才“刑事辩护百人团”,10名纳入武汉市名优律师库。研究部署街道社区、区属事业机构法律顾问工作,科学选任并灵活调整社区法律顾问,优化选聘、管理、考核、督导机制。升级“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做优“法指针”平台线上服务,联合开展“法律小讲堂”系列活动6场(次),面向服务业集聚区和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扬“啃骨头”“钉钉子”的状态和作风,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做优做实:一是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同一体推进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结合,聚焦主题主线、强化前瞻思维、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提质进阶;
二是提高政治责任感与敏锐度,抓紧抓实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大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党的二十大前后的绝对安全稳定;
三是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4个协调小组作用,大力培育法治建设示范项目,积极督促“三个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四是加快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创建,紧盯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编写工作进度,大力宣传推广普法微视频;
五是探索设立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推进重启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着力提升行政复议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六是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规范化建设统一标准,指导街道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执法平台有序运行;
七是持续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探索提供形式多样、便民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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